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2-08-22 10:41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要求,我们编制了《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驻马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umadian.gov.cn)上查阅,也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索取。

    一、工作机构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8号(通达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96-2795500、2795533   

    传真号码:0396-2795511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8号(通达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政编码:463000

    电子邮箱:zmdcgjbgs@126.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市城管局工作机构的领导信息

    2、市城管局主要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的相关信息

    3、市城管局规范性文件

    4、市城管局政策法规文件

    5、市城管局年度计划、工作总结和重点工作等相关信息

    6、市城管局的公告、公示等

    7、依法应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

   (三)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https://csglj.zhumadian.gov.cn/)和驻马店市政府(http://www.zhumadian.gov.cn)门户网站公开,同时采用互联网政务新媒体(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微信服务号)、电视、报纸等形式公开。

    现场查阅点:驻马店市通达路8号(通达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四)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单位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8号(通达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咨询电话:0396-2795500(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咨询)   

    传真号码:0396-2795511

    通讯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8号(通达路与金山路交叉口西北角) 

    邮政编码:463000

    电子邮箱:zmdcgjbgs@126.com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可填写《驻马店市城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市城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驻马店市城管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本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单位对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

    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4、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政务事项;

    5、只限于在市城管局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不在机关以外公开;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以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费用。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0396--2795500、2795533

    传真号码:0396—2795511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