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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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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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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

    自“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城市管理局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治市的目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强化立法、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力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城管工作氛围,有效推动形成了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我局“谁执法谁普法”

履职报告如下:

    一、普法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1、健全“八五”普法组织领导。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八五”普法重大事项,研究落实“八五”普法具体工作,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履行普法工作各项部署,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作用。

    3、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按照上级关于普法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1年7月,制定了《市城管局八五普法宣传规划》,明确了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使普法工作有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 

    (二)加强学习理解,确保普法宣传落到实处

    1、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注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实施普法目标责任制,进行目标分解,抓好责任延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从制度层面加以设计、加以约束。先后研究制定了年度法制培训计划、执法服务外宣方案、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等规定并逐步完善,确保各个层面的学法、用法、宣传法活动向纵深开展,使普法工作能够有计划、有保障的顺利开展,形成了规范化的良性运行机制。

2、普法重点与特色相结合。市城管局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首要任务,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建立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培训学法等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专题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是党员干部积极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坚持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严格推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

    3、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直以来,市城管局按照全市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充分利用关键时间、重要节点以城市管理工作为主线,强化宣传措施,拓宽宣传渠道,多管齐下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3•5学雷锋日”、安全生产月、 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等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涉及《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宪法》《行政处罚法》等丰富内容的法治宣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加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帮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对社区居民、施工企业、经营业户等普法重点对象结合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对施工企业、经营业户,通过“送法进工地”、“送法进商户”、“送法进社区”、“约谈负责人”等多种方式,将法律法规送上门,主动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知法、懂法、守法,改“事后罚”为“事前管”。与此同时,加大明知故犯违规典型的曝光和处罚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八五”普法以来,我局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多份。

     (三)结合执法实际,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1、强化内部人员学法用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我局积极组织全市城管执法骨干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城管执法规范化水平,“八五”普法以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共组织培训15余次。同时,组织了3次中心城区500余人参加的法律知识考试,局长王新科带领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考试,激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依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聘请了触曲律师事务所、伦宸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重要合同谈判和合同履约、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把好我局有关工作的法律源头关,促进我局党委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八五”普法以来,法律顾问参与重要文件合法性审查50件、公平竞争审查10件,法治专题知识讲座7堂。

3、规范法治行为。一是领导班子、单位工作人员中均未发生严重违纪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二是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诉讼判决。为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工作,我局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二、存在的问题

    “八五”普法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对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真抓实干,认真履行职责,注重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了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下步的工作中认真思考研究并予以解决。

  一是法治观念还有差距。少数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少数执法人员能力不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全市城管系统重普法轻治理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单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偶有发生。

    二是普法经费保障不足。当前我局专门普法专项经费较少,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目前我局在普法宣传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普法是一项长期性任务,贯穿城市管理始终,普法宣传不能流于形式,必须宣传到位,做到法治谨记于心,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随着“八五”普法中后期的深入,普法任务也将越来越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总结经验,固化成果,分析不足,改进措施,为“八五”普法顺利推进持续发力,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全面推行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系统思维,坚持统筹推进,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好法治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推动党员干部在学法用法中走在前头、作出示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制度。

(三)持续加强“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进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提高,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融合发展,以法治建设高质量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不断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一是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及职工学法制度。着力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会前学法、法治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法规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是不断创新普法教育形式。在巩固已有成功经验,发挥好法制橱窗、板报、长廊等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先进手段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四)加强制度建设。市城市管理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城市管理局将更加重视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健全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